靖州县史志办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一、单位简介

靖州县史志办位于靖州县渠阳东路242号,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党史工作和地方志编修工作的专门机构。1994年,原县委党史办和县志办在机构改革时合并为县史志办。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三定”时,被定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个。现有干部职工14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8人,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二、领导分工    

  任:黄 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石 主持党支部工作,主管党史。

    副主任:刘念海分管地方志、财务、纪检监察、党务、人事、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副主任:钟建志 ,分管党史、党史联络、办公室、综治维稳、绩效考核、档案、消防安全、保密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编史修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规划和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2、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对乡、镇、村志和专业志、部门志稿的评审验收和评奖。

      3、征集整理中共靖州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靖州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中国共产党靖州历史》和《中国共产党靖州历史大事记》等党史书籍。做好党史书籍的发行工作。

      4、协助、指导县委党史联络组开展党史联络工作,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组织老同志编纂出版《回忆录》。

      5、根据国务院《地方志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规定,组织编纂和出版《靖州县志》、《靖州年鉴》和有关地情资料书刊。做好地方志书籍的发行工作。 

      6、整理、点校和出版旧志,挖掘历史资料,为经济建设服务。

      7、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发挥史志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史志题材出版物、影视作品的审查工作。

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股室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史志办下设股室一个: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思想政治、纪律监察工作;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工资、后勤服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事项工作;负责各类史志书刊发行工作。

 

        办公地址:靖州县渠阳东路242

        联系电话:0745-269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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