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公租房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公租房配套工程经怀发改社会【2016】6号文批准建设。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公租房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公租房配套工程
1.2建设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分院
1.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公租房配套工程,包含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沥青路面工程和室外电器工程等。
1.4工期要求:暂按国家定额工期。
1.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1.7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3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4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企业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先到招标人处了解清楚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3.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2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3报名地点:怀化市招投标信息中心(地址:怀化市政务中心4楼)。
3.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除第3项资质证书外的所有均验原件留加盖法人公章彩色影印件贰套):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已更换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按湘建[2015]57号文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9、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须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须公告期内开具的为有效),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按公告3.4条要求所列顺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法人公章。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名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汇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公租房配套工程”,递交保证金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获取文件地址: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其他资料另计,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
六、资格审查方式
6.1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1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监督部门为怀化市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745-2320026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745-226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