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随迁子女入学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州县随迁子女入学办理

一、政策支持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发接受义务教育,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2003]78号)精神

二、入学流程

①、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学位申报;②、学校审核;③、教育局教管站审定;④、新生持相关证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三、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是指城区外户籍、异地到我县城区居住、务工人员的子女

四、所需证件和材料

在县城购房并居住一年以上人员的子女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证、一年水电费用单;3、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缴款凭证。

进城经商并在县城居住一年以上人员的子女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以及登记机关出具的注册登记资料原件;3、居住证明(父母租房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社区出具的租住起始时间证明)。

进城务工并在县城租住一年以上人员的子女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务工证明(正式劳务合同及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3、居住证明(父母租房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起始时间证明)。

以上人员办理的居住证、租房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没有中断。

未在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读完一年学前班的非城镇户籍、进城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其子女就读,由教育局教管站根据相应区域划分规定以及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允许家长指定到某一学校就读。年龄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我们一概不负责提供学位。

五、办理地点

靖州县教育局教管站

六、办理时间

2016年8月28日—9月20日

七、联系电话

0745—822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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