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居住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事项名称:

居住证办理

服务对象:

法人和公民

办理机构: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以及公安部有关要求。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它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主动要求申领居住证的公民。

申报材料:

1、怀化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

3、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4、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5、申请3年、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工作合同;原持有居住证的,应当交还原居住证。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受理;

2、审批。城市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规范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公正、准确的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审批决定;

3、制证。城市公安分局制证;

4、领证。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领取。

收费标准依据:

首次申领、办理换发(签注)手续免收工本费,损毁换领、遗失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

办理地点:

城区社区警务室、农村派出所、警务室

联系电话:

0745-2570199

投诉电话: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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