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民俗文化旅游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案    由:关于加强我县民俗文化旅游建设的建议

提 案 人:吴朝霞

通 讯 处:三锹乡地笋村

联系电话:13787550108

内    容: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需要充分发挥旅游协调机构的作用。目前我县进入旅游业发展的最佳时期,为加快我县民俗文化旅游建设,笔者建议:应开发整合苗、侗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建设旅游节点,打造旅游线路,并连点成线、汇线成带,把以往的各自为战转化为发挥优势、互利合作。

  1.建设我县民族风情旅游节点。一是选择旅游节点。在我县飞山景区、杨梅生态博物馆景区、地笋苗寨、文峰塔景区、排牙山景区、岩脚侗寨景区沿线之间要选择好重要节点,进行有特色的旅游节点建设。二是建设开发。坚持尊重历史、尊重原生态文化的原则,在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建设。既要特色鲜明、古朴自然,又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使民族文化具有现代气息,对游客产生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策划包装。以历史故事、民间传说、人物、事件等为蓝本,进行包装策划,把少数民族文化风情淋漓尽致的展示给游人,意趣深远,让游客流连忘返。

  2.谋划我县民族风情旅游线路。一是确定旅游线路。以民族文化旅游为灵魂,以自然风光旅游和民俗旅游为依托,把县内各旅游景点和旅游节点结合起来,形成贯通全县的旅游线路。与广西、贵州连结,形成跨越三省六县的旅游框架区,旅游行业进行合作,策划西南三省的黄金旅游线路。二是协调动作,协同进行旅游线路的包装、宣传促销。三是加强旅游线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旅游大巴、旅游公路、旅游服务、旅游投诉、旅游住宿,把吃、住、行、游、购、娱、通信旅游七要素有机统一起来,提高旅游品味和旅游档次。

  3.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导游队伍。加强导游队伍培养,确保导游不仅能提供优质服务,而且要有丰富的民族民俗知识。要统一导游词,导游词既要有反映民风民俗的神秘和淳朴,又要有与现代文化相连结的风趣,产生影响力,给游客留有深刻的印象。

  4.实施建造大型少数民族博物馆工程。在飞山核心景区建设大型苗、侗族博物馆,收集散落在民间文物和民俗实物。通过民族博物馆、民俗馆、民俗研究所等在内的文化设施,来展示苗侗祖地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

5.开发建设星罗棋布的民族旅游客栈。我县已有了众多的私人饭店、旅馆、山庄,有的依山伴水,有的错落有致,有的卧在深山老林,返璞归真,自然古朴,宁静温馨,非常适合作为旅游的客栈,开发包装,可以引入大型的旅游公司,实行股份制,或合伙制,统一策划营销。

6.开发少数民族旅游商品。在旅游的要素中只有购的环节需求弹性较大,是增加旅游收入的环节,而我省的旅游商品式样单一、生产企业规模小,观赏性、纪念性、收藏性、艺术性上差距大。旅游商品的销售收入只占到旅游收入的20%左右,这与上海、香港的50%、55%的比例差距很大。我们发展旅游业,增加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必须在开发研究旅游商品上下功夫。民族服饰、小故事、器物、历史实践、童话、传说、游戏等都应作为研究旅游商品的文化底蕴,也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弘扬。

  7.开辟多种融资渠道。资金是解决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一是建设少数民族文化开发利用基金。二是把旅游产品的开发包装成旅游项目,向民间融资。三是引进国际大型旅行社,开发旅游产品。四是促进省内旅行社的兼并和重组,形成旅游企业集团,实现上市融资。

审查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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