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文溪等边远山区乡镇水毁稻田恢复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案    由:关于加大对文溪等边远山区乡镇水毁稻田恢复力度的建议

提 案 人:蒙永垂  蒋书忠  陈  炜

通 讯 处:文溪乡朗腾木材加工厂  上宝村  文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874460133  13789291710  13349615757

内    容:文溪乡是地质灾害频发的少数民族边远山区乡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基本上是五年一大灾,三年一小灾。特别是1996年、1997年、2001年、2007年、2014年的特大洪灾,造成文溪乡内文溪河、朗溪河两岸的稻田严重损毁。几年来,文溪乡人民不等不靠,发扬自力更生精神,自发投工投劳,绝大多数的稻田基本得到了恢复。但由于文溪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加上农村劳力大部分外出打工,在家的多为老人和孩子,仍有部分水毁稻田得不到有效恢复,成为荒坪荒地。如朗溪河沿河两岸,由金马村5组杨家山顺流而下至朗溪村8、9、10组水段,仍有近100亩稻田无法恢复。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世代赖以生存的耕地,促进粮食生产,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落实各项惠农民生政策,对水毁稻田恢复提如下建议:

1.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水毁稻田恢复工作。由国土、农业、粮食等职能部门牵头,对全县没有恢复的水毁稻田进行调查摸底,在调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水毁稻田恢复方案,并积极向上争取稻田恢复资金。

2.整合项目资金,加快水毁稻田的恢复进度。整合财政一事一议、国土、农业、粮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重点对连片水毁面积大、恢复难度高的稻田进行恢复。

3.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乡镇、村支两委应当积极组织村民开展水毁稻田的自我恢复工作。主要针对一些不集中连片的水毁稻田,鼓励村民自力更生。县委、县政府对自行恢复的农户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以调动村民恢复水毁稻田的积极性。

审查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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