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巡视第十组于2015年11月6日起对我县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巡视,并于2016年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下齐心,把整改工作作为全县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我县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合靖州实际。县委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远松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田连钊,县委副书记杨秀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红利,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向付和任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问题原汁原味分解为37个具体事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配合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整改时限,并提出严格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强力推动落实。县 委主要领导紧盯整改落实工作不放松,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调度,促进问题解决;牵头领导坚持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坚持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开展了3个方面16个问题的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问题

一 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管。制定了《关于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搞权钱交易、为亲戚朋友谋私、入股经商等问题的工作方案》,并深入开展了自 查自纠。同时,要求全县所有县级实职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了《领导干部不插手工程建设、不搞权钱交易、不为亲戚朋友谋私、不入股经商等问题承诺书》,并对3名有相关信访反映的县级领导进行了廉政约谈。

二是严肃整治领导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对全县各单位2013年以来关于国有资产处置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侵占国有土地的相关情况进行摸排。截止4月25日,全县共立案审查领导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国有资产问题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三是严厉整治领导干部非法集资。截止4月25日,全县共立案审查领导干部违规集资问题1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1人。

(二)关于在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一是对党员干部在矿产开采审批环节失职渎职、搞权钱交易的问题进行严肃追责。截止4月25日,全县共立案审查领导干部在矿产开采审批环节失职渎职、搞权钱交易问题1件,给予刑事处罚3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对2015年以来县本级78个招标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纠正了县二凉亭园艺示范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行为。起草制定了《靖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办法》,从机制上对招投标行为进行了规范。

三是切实加强对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管。对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的矿产审批发证及矿业权出让情况开展了逐宗清理核查。清理发现1宗采矿权出让存在价款应收未收,现已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县委召开了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是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资金和各项惠农补贴发放的核查。对2013年至2015年间涉及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扶贫等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和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县农业局、县农办及县移民局专项资金未能按时拨付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私设“小金库”问题,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 是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省财政厅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各类专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拨付及发放程序,做到财政专项资金从项目申 报、实施、验收和事后全程管理,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加强群众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发现制止套取骗取涉农补贴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及设立“小金库”行为;加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涉农补贴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关于“三公”经费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切实整治少数单位公务接待费不降反升问题。修正完善了《靖州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核定了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全年的指标数,制定了县内各单位“三公经费”拨付管理办法;对部分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不降反升的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公务接待经费下降;加强监督,县纪委、县财政、县审计每年对“三公经费”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二是从严查处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进一步严明和完善了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对个别领导退休不退车和个别没有配备公车的县级领导每年报销交通费用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全县所有单位油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对9个单位进行抽查核实。截止4月25日,全县共查处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2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五)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问题

按 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津补贴规范性文件精神,在全县各单位认真开展 了自查自纠;对个别项目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个别乡镇违规发放计生加班补助问题、个别单位违规发放的生日慰问金和节日费问题以及个别单位提前发放的 在职在岗人员年度考核奖予以纠正清理整改。

——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六)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缺陷”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县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常委会议议题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健全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长期化。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做到了思想上常见面,工作上常沟通。

三是坚决整治个别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和项目问题。对全县所有部门进行地毯式排查,对2个单位存在的财务审批、项目审批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约谈了两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责令整改、跟踪问效。近期,再次对全县3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抽检,没有发现“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和项目现象。

(七)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对“跑官要官”坚持“零容忍”,对托人“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不使用并记录在案,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重点受理、从严查核。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靖州县关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关爱提醒、组织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和《中共靖州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任用县管干部前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的规定》,并对1名严重违反领导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的部门领导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副科级职务、降为办事员的处理决定。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防用人失当失察。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严把“提名、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六关,不断提高干部选任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坚持严格落实“四必”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严格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靖州县县管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流程》、《靖州县县管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选人用人规范性文件。

二是认真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全面开展干部档案专审工作,抽调6名工作人员专门对全县在职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清理和规范管理。目前,已完成380本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初、复审工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也正有序推进,预计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九)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任务比较重”的问题

一是切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编人员消化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三定方案”,将56个超配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的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全部纳入总体整改消化计划,确保按规定时限整改消化到位。截止4月25日,已消化超配干部31名、超编人员46人。

二是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县人社局和县编办联合出台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处理办法》,扎实开展“吃空饷”整治,分组对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在岗人数进行清理核查。截止4月25日,清查出5名 “吃空饷”人员,共追缴“吃空饷”金额485033元。

(十)关于“领导干部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业性强的部门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新精神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服务管理;2016年,拟公开招录公务员27人,现已完成笔试考试。

二是规范干部调动和交流。以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积极推动干部交流,从县直机关选派16名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注重基层干部选拔,今年从优秀村干部、乡镇站所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中择优录取乡镇班子成员14人。认真落实《怀化市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和激励关怀的八项规定》,加强基层干部的流动交流。

(十一)关于“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出台了《靖州县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靖组〔2016〕4号),下发了《靖州县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农村党员冬春训工作的通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冬春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结合即将实施的并村工作,有针对性的进入全县11个乡镇28个村开展财务审计;结合当前的脱贫攻坚驻村联系工作,确定了18个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面加强了整顿工作,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严查村干部违法违纪。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和全面清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的通知》精神,严厉查处村干部违法案件。截至4月25日,全县共立案审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

(十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县 委进一步完善了《靖州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党 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 任;同时还明确规定凡是全年被县纪委通报3次(含3次)以上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印制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和《廉政约谈工作笔记本》,规范了落实主体责任程序。

(十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要求。县委对项目分工进行了再次研究,纪委书记不再联系任何项目;县纪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下发文件要求全县所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岗,并以乡镇党委和纪委换届为契机,明确乡镇增设纪检监察机构,设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及1名纪检专干,并全面配齐村级支部纪检委员。

二是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问题易发高发多发领域的监管。责成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以工作岗位为点、 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监督防控体系,形成了监控管理从“粗放型”到“集约型”、从“岗位化”到“链条化”、从“对人对岗”到“对事对 项”、从“普遍抓”到“重点抓”的推进,实现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问题易发高发多发领域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对兴金鸡岩、新红友采石场环 境污染案国土、环保、安监、林业等7部门17人失职、渎职问题严肃追责,3人被移送司法处理,1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关于“‘四风问题’治而不死,扑而不灭”的问题

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所有单位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精准帮扶下乡联户活动,截至目前,全县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已经到所联系的贫困户进行了走访;严格执行信访联席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值班制度。2-4月份,县级领导共接访76起;利用“县长信箱”和靖州新闻网设立的“呼声与建议”专栏,不断畅通领导干部及人民群众联系沟通渠道,2-4月份,“县长信箱”收到群众意见6件,回复6件,回复率100%;靖州新闻网“呼声与建议”专栏收到群众意见10件,回复10件,回复率100%;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突出项目建设重点,坚决制止违背发展规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建设项目。

二是切实整治“庸懒散拖”。曝光“庸懒散”问题11起,处理4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9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个,处理9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扎实开展了2015年度“两考核两评议”活动,对综合排名列所在方阵最后一名且得分低于90分的三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县林业局对转办的12件山林权属信访件现已办结7件,另外有4件已向信访人书面答复并督促限时办结,剩下1件因属于省际山林权属纠纷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山纠办;县住建局和人社局对在建的25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进行核查,其中有4个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工资保障金退付手续、14个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正在按程序办理退付手续、另外7个项目住建局和人社局下达了限期改正书。

(十五)关于“少数单位和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

一是严厉整治“索拿卡要”。共公布部门权力事项3196项、共性权力事项39项、审核转报类事项10项,并责成全县所有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签订了《杜绝“索拿卡要”承诺书》,截至4月12日,乡镇及县直机关单位共上交了365份《杜绝“索拿卡要”承诺书》。截止4月25日,全县共立案党员干部“索拿卡要”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二是严查违反办公制度。去年12月份以来共开展作风明查暗访4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对涉及的10余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纪律约谈,对违反办公制度的13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从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选聘了1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监督。

(十六)关于“部分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的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整体效能,形成立体、多维、全时的监督网络,积极利用我县现有的媒体、杂志、网络资源,全力编造一张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监督大网。   

二是严格追责。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办案部门执纪不严、办案不力问题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打好集中办理省委巡视第十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攻坚战。截止4月25日,对38个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梳理,成案5个,处分干部14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对巡视组转交给县委的34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坚定不移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惩贪治腐,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截至4月25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件,立案 53件,结案47件,处分党员干部46 人,同比分别增长194 %、161%,其中乡科级干部立案10件,村干部立案6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四、坚持常抓不懈,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虽然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要坚持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从严管党治党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持续有力抓好整改工作。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锲而不舍抓完成;对已经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通过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完善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尽可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县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保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案件。坚定不移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持续推进“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干部作风大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定不移地匡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三超两乱”、 “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为度,严肃查处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8228313,邮寄地址:靖州县纪委党风政风室,邮政编码:418400(信封请注明:对靖州县委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zjwdfs@126.com。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

2016年4月28日

作者: 来源:靖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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