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申请保障房资格 | ||||
来信人: | 唐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7-08-23 | 信件编号: | 201708231008402201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 ? ? ? ? 您好! ? ? ? ? 我是1999年中专毕业生,原属靖县农村户口,因上学转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分配到粮食局下属米厂工作1年多即下岗(户口也迁到了粮食局下)。前几天咨询了一下,关于我户口迁回农村的事,得知已经不能迁回农村原籍。由于自己年龄接近40岁了,在农村老家没有地,在外面也没有自己的固定住所,加之小孩也到了入学年龄,住房问题日益成为急迫的问题。由于收入较低,没能力购买商品房,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具有申请靖县保障房(经济房、安居房、廉租房)的资格?如果有,我应该怎么申请? ? ? ? ? 谢谢! ?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政府办 |
处理时间: | 2017-08-25 |
处理状态: | 已转交到 房产局 部门处理, 于 2017-08-31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房产局 |
处理时间: | 2017-09-01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