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信件查询
姓  名:
查询码:
查询
回复排行
  • 序号单位名称办理/来信
  • 1政府办58/58
  • 2住建局15/15
  • 3房产局12/12
  • 4教育局11/11
  •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9/9
  • 6公安局9/9
  • 7计生局8/8
  • 8太阳坪乡7/7
  • 9渠阳镇7/7
  • 10林业局6/6
  • 11甘棠镇6/6
  • 12人社局4/4
  • 13交通局4/4
  • 14大堡子镇4/4
  • 15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4/4
  • 16坳上镇4/4
  • 17交警大队3/3
  • 18公路局3/3
  • 19国土资源局3/3
  • 20社保局3/3
  • 21电力公司3/3
  • 22寨牙乡2/2
  • 23扶贫办2/2
  • 24农业局2/2
  • 25水利局2/2
  • 26卫生局2/2
  • 27疾控中心2/2
  • 28发改局2/2
  • 29平茶镇2/2
  • 30财政局2/2
  • 31医保局2/2
  • 3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2
  • 33城管执法大队1/1
  • 34就业局1/1
  • 35渠阳管委会1/1
  • 36移民局1/1
  • 37旅游局1/1
  • 38广播电视台1/1
  • 39农办1/1
  • 40环保局1/1
  • 41安监局1/1
  • 4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1/1
  • 43畜牧局1/1
  • 44教育系统1/1
  • 45铺口乡1/1
  • 46文溪乡1/1
网上调查
新的政务网站互动平台上线了,你对政务部门给你的答复满意吗?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太满意
  • 很不满意
您现在的位置网上信访 >> 内容页
县长信箱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怀通15标项目部搅拌站
来信人: 孙先生 来信日期: 2014-03-25 信件编号: 201410290233163239
信件内容:

怀通15标项目部于2009年建立搅拌站在该村临时租地,按照双方租用合同内容,若是搅拌站搬离后不能恢复土地原样,就按补偿金41.7元/平方米计算给各村民。现租地三年期到,搅拌站已搬离,土地未能恢复原貌。原本有690平方米地,但最后只算做148平方米的补偿金。孙先生曾向乡政府等多处相关部门反映均无回应。希望此事能得到帮助。

自该村民反映到乡政府以来,分管高速公路建设矛盾协调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当重视,经过了现场查看,多次当面协调,但由于该地段从高速公路2009年施工进场至完工,经过多次用地,处理的数据不明,另外该标段负责人在搅拌站拆除后远在外地已工程项目处负责施工,没有到场,一直没有解决。现与当事人协议:由乡政府加快联络标段负责人到场解决。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政府办
处理时间: 2014-04-0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我要评论: 更多评论
  • 用户:
  • 评论: *
  • 验证:
网站底部